成都工商注册
商事登记的概念
商事登记的概念
商事登记亦称商业登记。古罗马时期已产生了商事登记制度的雏形。中古时代,意大利及地中海沿岸商业繁荣,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行会组织,若想获得商人资格,从事商事经营,须按一定的程序将有关事项登记于行会成员的簿册中,这实际上就早期的商事登记制度。随着商业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源自商人习惯法中的商事登记规则逐渐演进为国家制定法。由于各国商主体含义等问题上的差异,商事登记的概念在不同国家往往有不同的界定。在大陆法系国家德国,商事登记是保存于基层法:院的有关商法领域法事实的公开名单,是法律事实的名单记录。在法国,商事登记被称为公司和商事登记,是公司登记和一般商事登记的总称,内容包括商自然人、商事公司、民事公司、具有工商业性质的公机构的注册登记以及商事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等。在我国台湾地区,商事登记者,系依“商业登记法”及“台湾地区商业登记法实施细则”所规定之程序,将商业主体应行登记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主管机所为之登记。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并没有区分商人和非商人制度,没有区分商法和民法。因此,法律并没有建立商事登记制度,虽然些国家的公司法也规定了公司的注册登记制度,但这种公司登记制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商事登记制度,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商事登记制。在我国,学界通说认为,商事登记是指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体资格,依照商事登记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综合法律行为。简言之,商事登记是指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按照法定程序,把与交易相关的商事信息进行登记公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