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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纳税人资格及认定申请也许有很多人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下面盛世领航小编为此解析下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有哪些规定及资料内容。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1、新办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开始3个月之内;其它企业申请资格认定,还需在连续12 个月之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其他本办法规定的其它“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次月;
2、暂停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需要申请资格继续的,应在经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当月。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转正的,应在纳税辅导期满后申请。
4、临时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的,应在临时一般纳税人有效期满后20天之内,即认定之月起12月后二十日内;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认定的同时附送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营场地资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业主出具的可使用场地证明);
3、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还应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4、进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小型水电经销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相应业务的证明材料;
5、新办企业提供及预测销售相关的的证明资料,如协议、合同或销售意向等;
企业必须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和经签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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