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质许可
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申请互联网文化单位当然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到底具体有哪些条件呢?在解答这个问题前盛世领航小编来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互联网文化单位是什么。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过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成为互联网文化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是内资公司,股东需要自然人或者国资委;
2、有确定好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游戏、动漫、音乐、娱乐产品等);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8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4、实收货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还应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资金。
但是注意的一点是:文化部于2010年8月1日起,将设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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