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质许可

成都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办理程序

外资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办理此项业务。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外资登记窗口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准备材料

1、《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同时申请组件集团的,提交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同时变更集团名称、简称的,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母企业公章)

3、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ps: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申请,企业申请名称变更、新设集团名称及简称申请、集团名称及简称变更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