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改优惠要实行了

4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的7项减税措施,细则已经落实。涉及小微企业减税措施不少,具体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的,实际税率10%。适用期间为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自2017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这类企业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现在,再次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0%。这个政策适用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费用扣除及亏损弥补

1.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可以弥补的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2. 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3. 一般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8%(原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5%)。

4. 新购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一次性计入费用。

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现在,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新购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税率原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从5月1日起,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减半征收,印花税税率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比如: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