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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容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主要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就是虽得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但条件还没有完全成熟,然而认定后一般有六月辅导期,辅导期结束后才能自己领发票,自己开票。相关政策如下: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一般纳税人临时及年审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使用过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二、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三、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之内,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限定为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确有需要经严格审核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不得超过25份。  

随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逐步完善,一般纳税人的门槛将会降低,最终的条件只有两个:一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是财务核算健全。收入的标准将会被取消,但临时或辅导期还是会有的,对于成都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内容,如有不懂的,可上网搜索“盛世领航”查询,也可进入“米问答”栏目进行提问,我们虔诚为你服务,盛世领航致力于通过互联网改变了整个传统财税行业,为企业打造服务平台,并且推动企业服务透视透明的方向,所以企业选择“盛世领航”信赖“盛世领航”,盛世领航咨询热线:133488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