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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名吗

变更公司名称在实际中是很容易遇到的需求,毕竟公司名称随时可能不匹配当前公司的运营情况,这时公司变更名称的需求就呈现出来了,不过公司名称变更并不是想变更直接申请就可以变更成功的,毕竟新公司名称如果和他人公司相同的,是不能直接变更公司名称的。今天就带大家看一下,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名吗?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肯定需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且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才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并且此行为是法定的,也就是想要变更公司名称,必须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且必须得到上述《通知书》才可以办理变更;

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四款规定: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也就是说只要办理的机关(工商局、所)存在名称管辖权,那么预先核准完全可以和变更同时申请,并在五日内会给出批准或驳回决定(也可自行先进行预先核准申请,这样快一些,一般当天或第二天就可以下来)。

以上就是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名与否的详解,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盛世领航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