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商标转让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如果对方不接受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该条款会给我们带来很大风险,因此成都商标代办提醒商标转让者前期不应给对方较大的款项。虽然对方无法单方面撤回转让商标,可是如果对方拒绝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的话,向商标局递交的商标转让申请视为放弃。风险都是由于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原则带来的,我们要想规避风险,在定转让合同的时候近似商标就得一并转了。如果zui后对方拒绝近似商标一并转让,造成商标转让申请视为放弃的话,我们会很被动。
5、商标转让完毕后,我们需要的保留的材料:
(1)有关本商标的全部文件原件:
商标申请代理委托书原件
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原件
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
商标复审代理委托书原件
商标驳回复审受理通知书原件
商标核准注册证原件
(2)本商标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原件:
商标转让申请书原件
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
商标转让合同原件
商标转让代理委托书原件
商标转让公证材料原件
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原件
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原件
6、核准转让需要的时间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
商标局大概在半年左右就可以核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受让人才真正享有该商标专用权。现在转让的时间大致在半年到一年之间。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都需要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盖章有效。如果材料都是真实的,并经过了公证,一般是没有风险的。
如果材料有问题,执照不行,或者公章不是原来的公章,就可能导致转让不成功。zui好将转让协议及转让方所提供的执照和盖章进行公证,证明真实有效。
也就是说,务必要核实提供的营业执照和盖章真实有效,在此基础上递交商标局后,等待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应该就会转让成功,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