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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业保险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由于在服务实体经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商业保险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加之近几年来,保险业的市场认知度和重视度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当选择创业赛道时,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将目光投向了商业保险。那么,办理注册商业保险公司的条件如何?跟小编一起来简单了解一下。
商务保险是指供应商根据其与采购商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催收、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的贸易融资工具。
一、企业保险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商业保险按业务方式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和无追索这两种类型;明保理与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有追索权的保险:债权人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险商,供应商收到货款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支付,保理有权向债权人追索,要求偿还已预付的货币资金。
3.无追索权保险:由保险商单独承担债务人拒绝支付或无力支付的风险。债权国与保理商展开保理业务后,就等于把全部风险转移到保理商身上。
4.明保险:指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应立即将担保情况通知债务人,并指示债务人将货款直接支付给承保人。
5.暗险保险:指将债务人排除在保险业务之外,由保理商和债权人分别承担保险业务,在到期后债权人出面催收款项,然后将其归还给保理商。
6.折扣保险:又称融资保险,是指当债权人(销售商)将代表应付账款的票据交给保险公司时,债权人即向债权人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预付款,而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买方)收取全部款项后再进行清算。这种分解方法更为典型。
7.到期保险:保理商在收到债权人提交的单据,如代表应付账款的销售发票,不会向债权人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债权人付款。但是不管付款是否能收到,保险商就得付清货款。
二、成立商业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股东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二亿元;
2.具有符合本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具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比较全面的组织和管理制度;
6.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其他与经营业务有关的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