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单位经营场所怎么填?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按所提供的使用证明上的地址进行填写,按市、县(区)、街道、门牌号的顺序填写。
不同的省市对于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要求略有差异,可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办理。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交方式基本如下:
1、使用自有场所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2、使用非自有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3、尚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可提交房屋购买合同、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规划建设许可等其中一种证明文件;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可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企业住所是指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企业经营场所是指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
企业只能有一个住所,但可以设多个经营场所,并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
业主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
没有办公实体的企业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者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
公司注册地址一般要求是写字楼,也可是以下情况: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的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本公司可以为您办理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写字楼,则注册公司时所提供的手续较为方面也比较广泛。要求提供房产证复印机、房屋租赁合同、住所证明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