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货物有哪些?
一、企业出口退税的好处有几点:
1、报价时可以低点;
2、吸引客户;
3、促进中国出口额;
4、增加企业收入;
5、抵销一部分税金等。
不仅增加了收入,还大大的增加了市场竞争份额,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
二、成都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的货物如下: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等征收范围之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针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额的货物退还或者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等税额的货物(包括国家中规定免税或减税的货物)不能退税,充分体现了“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就是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方式还是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是如何处理的,都不可以视为出口货物并予以退税。
对于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的,比如宾馆、饭店之类收取外汇的货物,由于其不符合离境出口的条件,所以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用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的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之后,才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类型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类型的出口的货物,比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且自带出境的货物物品(除了另有规定者之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由于其一般在财务上不用作销售处理,所以按照规定不得退(免)税;
(4)必须是已经收汇并且经过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了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同时具备上面的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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