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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注册公司或者企业在不断地进行扩张时,会建立一些分公司为其增加收益,可是由于一些原因,分公司并不像预期的那样能够带来利益甚至可能存在亏损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就会想要将其分公司进行注销,对于这种情况,有些人对分公司注销的概念并不是十分的清楚,其实无论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当公司或者企业不再运营了,就需要去完成注销公司的办理,那么一般在什么情况要注销分公司呢?以及注销分公司注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办理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来对其进行相关的讲述。

一、公司可以对分公司进行注销的情况: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

3、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及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注: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将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进行提交。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的注销流程:         

1、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2、税务审计(进行公司清算);

3、进行税务注销。分别依次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4、进行工商注销,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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