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关于企业变更登记的注意事项

企业变更事项比较多,工商变更登记比较麻烦,程序比较繁琐复杂,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比较多,企业在进行工商变更的时候,可以参照以下内容,也可以提前做了解。

一、需要准备规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文件材料。

二、公司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公司指定的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的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并且注意要署明具体委托的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之后的章程文件)。

四、关于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要准备如下的材料: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要变更得事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是报经批准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文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是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文件(这个一般很少人会更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是必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文件、股东会决议、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资料;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提交刊载公司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报刊是关键,必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中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是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资料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4、实收资本变更的:依照法律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材料(现在已经不需要验资证明,在此写出来是为了让大家知道有这回事);

5、住所变更:自有房产应当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的需要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材料;以上中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文件的,需要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件的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中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是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6、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规定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材料、股东会决议/决定或董事会决议/决定或书面决定或者其他相关任免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中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报经批准了的,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7、公司类型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需要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营业期限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姓名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文件、股东或发起人的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资料、新股东或者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文件;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中规定公司变更股东必须是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材料。

五、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要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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