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变更企业名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1、变更公司名称,首先做工商变更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核准通过后,市监局会出具一个名称核准通知,即可变更。名称预先核准是公司更名的重要步骤之一,目的是核实公司计划更改的名称能否被作为企业名称并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2、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需到市监局办证大厅办理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银行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信息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
5、商标证书变更,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如果有申请商标,变更了公司名称后,要做商标证书的变更。
6、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如:专利证、著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的事项类型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组织形式、股东信息、公司合并分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