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成都分公司变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为了提升企业的形象,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发展业务,许多企业家变更了地址或者是增加了股东等等。那么,成都分公司变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这里顾邦企业秘书事务所专业为您解决变更事宜。以下提供办理成都分公司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温馨提示:成都分公司变更需要总公司的一些资料,所以要切记带齐资料在前往部门办理。以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