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质许可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注意什么?

同时,在办理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后,还要办理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尤其是办理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后要注意的问题,由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很严格,有关部门也会不定时地检查,在申请危化品许可证后,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在办理完这几件事之后,小编今天就想把这些事情和大家分享一下。
有几个问题在许可证申请完成后仍需注意,否者有可能被吊销危化证,下面我们成都将简单列出几个问题,但愿对企业家有所帮助,如果你需要进一步了解,可向我所的专业顾问咨询,他们会给你详细的讲解。

有关规定: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
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申请变更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相互插手等问题。执法人员在接受换证或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兼任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是这家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可能是这家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危化品经营属于高风险行业,成都危险化学品仓库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证书。它对于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内容有着不同的要求。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者,都是各自负责,不能互相代替。
三、危险化学品超限经营是一种许可行为,危化品的经营类型和经营方式均须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品种范围,还不能擅自改变经许可核准的经营方式,如检查发现,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按无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立案处罚。
上述情形,若情节较重,又有撤销危化证的可能,故在完成危化证处理后,还要严格准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