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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原法人还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很多公司因为运营不善、被强制撤销工商营业执照、破产等情况,而不得不进行公司注销工作,毕竟现在是一个征信的时代,如果公司放着不注销也不报税不提供会计年报等,最后可能会被列为异常名录,企业法人也可能上失信黑名单得不偿失,但是很多老板也有疑问,那就是公司注销后原法人还用承担法律责任吗?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就没有责任了。因为公司经过注销程序以后,就丧失了法人主体,法人和股东均无需对以前的债务承担相关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从事规避法律或违法的行为,债权人的利益就容易受到损害,股东就应当对公司的债权承担清偿的连带责任了;
所以并不是说公司注销了,债务问题就不用处理了,债权人也就无处起诉了,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登记注销后,公司归于消灭。而如果在公司注销后还存在债务或没通知相关债权人,那么责任就还是公司的,一般由最后分配资产的股东承担。
另外除了以上的债权问题需要承担外,如果公司存在刑事违法行为,是法人或股东的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比如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后原法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解答,有什么其它问题或者想与盛世领航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