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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
又到了一年的年末,企业年终奖的发放进入倒计时!我们也经常会在各种文章和媒体中听到,利用一次性年终奖个税政策做税务筹划。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一次性年终奖政策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
那么一次性年终奖政策到期后会不会延期?2021年年终奖个税应该怎么计算的?企业和个人在申报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一次性年终奖”政策的相关事项。
一、一次性年终奖政策的出台背景
一次性年终奖政策的出台,是由于在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前,我们取得工资薪金的个税是按月计算征收,而在年末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计入发放月份的工资总额计算缴纳个税的时候,会造成发放月份的工资额很高,由此计算的个税金额畸高的情况。同时,年末发放的年终奖是由职工全年的工作成绩所取得的,由一个月负担计算个税有失公平,所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该种情况,在2005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等文件,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但是,随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合并计入综合所得,采取按月预缴、按年计算征收的方式,一次性年终奖个税单独计税政策的制定前提其实已经不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大家适应政策的变化,发布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有以下两种计税方法: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其实相当于对于该政策给了三年的过渡缓冲期。所以,作者认为该政策到期后应该不会再延长期限了。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为建立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激励与约束的机制,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发放采取按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方式,具体办法是: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任期奖励构成,其中基薪和绩效薪金的60%在当年度发放,绩效薪金的40%和任期奖励于任期结束后发放。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现对中央企业负责人于任期结束后取得的绩效薪金的40%和任期奖励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参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执行。
提醒大家注意,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年一次性奖金202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有以下两种计税方法:
1、单独计税
即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合并计税
即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预扣预缴环节则先与奖金发放当月的正常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案例】
张某,2021年取得一次性年终奖4万元,请问:个税怎么计算的?
若取得年终奖单独计税,不并入综合所得,个税计算为:40000/12=3333.33,应纳税额=40000*10%-210=3790元。
若取得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需要根据综合所得收入各项数据具体计算。
四、如何确定一次性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更有利?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如何选择对于个人最有利呢?
比较“综合所得(不含年终奖)应纳税额 + 年终奖应纳税额”和“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应纳税额”的大小分情况选择具体计算方式:
1、“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应纳税额” 小,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2、“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应纳税额” 大,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3、年终奖和工资薪金要做合适安排,关注两者适用税率的对比,缴的税额不一样;
4、综合所得(含年终奖)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小于零,肯定是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一般来说,高收入者往往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低收入者往往放弃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直接并入综合所得征税。这也是网络上所谓利用一次性奖金政策作税收筹划的原理。
如果不能准确判断如何享受更为优惠,也可以将一次性年终奖按照单独计税申报,在个人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缴时,可以在次年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修改奖金计税方式,例如:“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由于每个人的收入不一样,扣除情况也各异,建议在进行“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的时候多尝试几次,选择最优方案:缴税最少,退税最多!
利用个税APP分别计算哪种方法最有利的前提是申报时已按照一次性年终奖政策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能利用该方法。建议扣缴单位在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尽量采用单独计税的方式来进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取得的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否分拆计税?
【案例】
某员工的年终奖为5万元,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报税对应税率为10%,全年工资部分扣除五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后预计为7万元,对应税率为3%,是否可以将年终奖拆分1万4元到综合所得报税,剩余部分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报税,这样两边税率均为3%?
取得的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拆分开计算,同一笔年终奖只能选择一种计算方式,但是,单位分笔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分别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2、取得两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均可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式只允许采用一次。换句话说,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余将全部并入综合所得申报中。
3、申报时限
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规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提醒大家注意,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企业,一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进行发放。同时,最迟不能晚于在2022年1月申报期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2月的个税时进行申报,否则不能在该政策的最后时限得以享受。
六、相关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国税发[2005]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国税发[2007]118号)
3、《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综上,就是作者给大家总结的有关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规定,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请联系盛世领航,我们会给您提供更详尽的解答。
来源: 磐浩税务,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