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经营范围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县政府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2.符合要求的,更换营业执照。3.申请人凭《登记决定通知书》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内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2.共同委托代理人或者是指定代表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公司变更必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4.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变更注册事项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的,提交文件的股东变更注册不需要本文件,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他规定为基准(提供原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的独资企业需要向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是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的批准文件。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供原件)。
6.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注册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注册前必须申报认可的事项,提交认可文件和许可证的复印件。批准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通过分公司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和证明书增加相应的经营范围,但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后,必须标明(限于分公司经营)。上述事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照相应的提交资料规范提交资料。7.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未更换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丢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丢失公告的报纸样本。8.以上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注意:1。本标准适用于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2.请到县政府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窗口领取相关表格。3.申请和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4.如果提交的材料没有注明提交份数,则应提交原件;如果提交复印件,则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5.提交材料涉及签名,未注明签名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