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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风险知多少
一、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区别
“法人不是人”一直是法学界很经典的幽默,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作为不一样的概念,其中最幽默的区别便是:法人不是人,而法定代表人是人。
法人,是由法律拟制的比如公司这样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的主要负责人,当然有可能是实际控制人,也有可能只是挂名人员。
二、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对外公示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从外观上应该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因此,当公司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时,有可能导致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以下风险:
1、被法院限制出境或个人财产被法院查封的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公司不主动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特别是拖欠劳动者工资,在执行阶段甚至在诉讼阶段,法定代表人有被限制出境的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表象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有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风险。
实践中不乏当事人莫名其妙被法院通知谈话或财产被法院查封后,思来复去才想起曾经因为好心帮忙当了法定代表人。
2、被限制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如果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3、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的风险
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规定,如果企业存在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等行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税务方面、消防方面等行政法律法规也都把法定代表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如果公司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5、被追究刑事刑事责任的风险
根据《刑法》,很多罪名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如果公司行为构成犯罪,则法定代表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等。
实践中,如果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犯罪行为及后果明知的话,一般会刻意找一些法律意识不强的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
另《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如果单位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有被判处罚金或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一句话,法定代表人需要要对法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三、法人的风险
1、对外承担责任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是法人进行诉讼的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或出具书函,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出于对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而判定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要挽回损失,只能对法定代表人另行追责。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的案例比比皆是。
2、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的风险
当法定代表人恶意滥用权利以致当公章意思与法定代表人意思不一致时,一般法定代表人意思会被认定为公司意思表示,以致公司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
3、无法顺利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在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原法定代表人与现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申请书,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将导致程序繁琐。
一句话,法人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风险如何防范
1、作为公司,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确定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不随意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
2、如果情况确需,要对相对方进行全面了解,进行风险评估。
3、签订内部法定代表人挂名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4、挂名过程中,持续关注,如风险不可控,尽快进行法定代表人更换。
“法人不是人”一直是法学界很经典的幽默,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作为不一样的概念,其中最幽默的区别便是:法人不是人,而法定代表人是人。
法人,是由法律拟制的比如公司这样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的主要负责人,当然有可能是实际控制人,也有可能只是挂名人员。
二、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对外公示的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从外观上应该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因此,当公司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时,有可能导致挂名法定代表人承担以下风险:
1、被法院限制出境或个人财产被法院查封的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公司不主动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履行义务,特别是拖欠劳动者工资,在执行阶段甚至在诉讼阶段,法定代表人有被限制出境的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表象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有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风险。
实践中不乏当事人莫名其妙被法院通知谈话或财产被法院查封后,思来复去才想起曾经因为好心帮忙当了法定代表人。
2、被限制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如果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3、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的风险
根据《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规定,如果企业存在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等行为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被法院进行罚款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税务方面、消防方面等行政法律法规也都把法定代表人列为第一责任人,如果公司行为存在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5、被追究刑事刑事责任的风险
根据《刑法》,很多罪名的犯罪主体为单位,如果公司行为构成犯罪,则法定代表人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等。
实践中,如果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犯罪行为及后果明知的话,一般会刻意找一些法律意识不强的人来担任法定代表人。
另《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如果单位存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有被判处罚金或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一句话,法定代表人需要要对法人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三、法人的风险
1、对外承担责任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是法人进行诉讼的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或出具书函,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出于对交易安全及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而判定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后要挽回损失,只能对法定代表人另行追责。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的案例比比皆是。
2、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的风险
当法定代表人恶意滥用权利以致当公章意思与法定代表人意思不一致时,一般法定代表人意思会被认定为公司意思表示,以致公司无法进行真实意思表示。
3、无法顺利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在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原法定代表人与现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申请书,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将导致程序繁琐。
一句话,法人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风险如何防范
1、作为公司,依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确定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不随意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
2、如果情况确需,要对相对方进行全面了解,进行风险评估。
3、签订内部法定代表人挂名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4、挂名过程中,持续关注,如风险不可控,尽快进行法定代表人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