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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验照提交的材料程序审查内容收费规定

 

1. 验照提交的材料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
2. 验照程序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验照程序规定比较简单。个体工商户可以亲自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委托的工商所申请验照,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有些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开通网上验照系统,个体工商户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验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验照材料进行审查。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
3. 验照审查的内容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照时应当审查下列情况:
(1)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生产经营情况;
(3)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4)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事项。
4. 验照收费规定
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