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人社部:失业保险稳步降费
2021年5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2021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失业保险费率自2021年5月1日起稳步下调,这是我国失业保险费率历史上第四次降低。这一举措对于稳定就业、支持经济发展,尤其是缓解新冠疫情对就业带来的冲击,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逐年增加。为了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就业,我国政府在连续三年失业保险费率不变的基础上,今年选择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此次调低失业保险费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意义:
首先,为企业减轻负担。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压力,其中之一是企业税收负担过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更加专注于发展和创新。
其次,提升就业信心。新冠疫情的出现打乱了许多企业的发展计划,也让不少劳动者面临着就业的风险和压力。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助于提升企业对未来就业市场的信心,让劳动者看到更多的就业机会。
最后,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需要企业和人才的双重支持,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无疑会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的长足发展。
二、调低失业保险费率具体方案
1.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
根据新政策,我国失业保险费率自2021年5月1日起稳步下调。其中,个人缴费比例减少0.5个百分点,从2%降至1.5%;单位缴费比例下降0.5个百分点,从1%降至0.5%。此次调整将通过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来实现。
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指一个单位和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收入范围。今年,《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0%,比去年下调了0.5个百分点。
据悉,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限的调整,将使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得到有效缓解,同时对中低收入的劳动者也产生积极效应,鼓励更多劳动者增加参保。
2.保险费率下调的时间节点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由于涉及到税收政策,需要在税务立法后方能正式发布。具体时间将根据相关政策的制定进度而定,最终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的框架下,按照程序纳入税务档案,最终由税务总局印发。
此次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将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使税收政策更加平衡和公正。同时,也将为新冠疫情对就业市场的影响提供有效应对措施,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