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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企业注销清税新变化
自2015年10月起,我国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新制度的改革,意味着需对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注销。对比改革前只需注销工商营业执照会有所变化。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的一个新变化,就是企业注销时需要提交清税证明。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报清税取得《清税证明》后在税务处理方面发生的变化。
变化1:税务简易注销
登记改革后企业的税务注销由清税申报取而代之,清税申报将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着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的重任。
变化2:存在涉税疑点的企业不再需要进行税款清算检查
三证合一后,对于存在涉税疑点的企业,申报清税可委托具备资格的税务事事务所对其生产经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查鉴证,并出具《企业注销清税鉴证报告》。企业办理注销清税申请时,附送税务中介机构涉税鉴证报告。并以此作为企业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依据,用以取得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变化3:六种情况中止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公司过程中发现涉嫌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6种情况时,税务机关将中止该公司办理时限。
变化4:清税后少缴税款将纳入“黑名单”
在清税完毕后,公司经举报发现出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现象,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将该公司纳入“黑名单”管理。
变化5:企业申请注销原发证照按原规定办理
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政策过渡期内,原发证照继续有效,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注销清税的5大新变化,供大家参考学习。如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登陆盛世领航官网在首页的“米问答”栏目进行提问,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解答您的问题。成都盛世领航,0元注册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有着丰富的记账报税经验,为您提供免费的注册公司服务和专业的财税咨讯。更多内容请搜索盛世领航官网或者咨询成都盛世领航官网电话:133488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