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公司登记受理程序的期限限制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在我国,受理程序的期限已有明确的立法规定,分别是“即时”(对不属登记管辖范围的申请)和5日内(对属于公司登记管辖范围的申请)。 成都市盛世领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成都注册公司老字号工商登记代理机构,十多年专业代理成都公司注册,提供注册成都公司、外资公司注册、内资企业注册、成都自贸区注册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注册食品公司、个体工商户注册、成都注册公司查询、成都工商疑难查名、快速注册成都公司及成都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累计代理注册各类公司企业5万余家。提供的成都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规范透明,成都注册公司费用公道。同时保障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全力响应国家号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特殊行业出照快,免费提供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