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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一码”问题详解

1、什么是“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是指2015年7月1日起,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申请设立或办理变更后,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一照”即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的功能。“一码”即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如何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网上申请的指定经办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企业)、负责人(分公司、分支机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或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数字证书根据网上注册系统提示前往指定的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经办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行选择我市各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领取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个体工商户业务应前往辖区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3、实行“一照一码”后对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影响?登录网站、申报等用什么号码?

2015年7月1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纳税人识别号,用于办理涉税业务。2015年6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暂使用原纳税人识别号办理涉税事项。登录网站、申报纳税等均不受影响。

4、实行“一照一码”后纳税人如何获取纳税须知?

“一照一码”采取网上全流程办理,市监部门审核通过申请后,通知商事主体在网上领取审核结果,领取结果的同时在网站推送《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市监部门在发放纸质营业执照时,也会先发放《新设立纳税人申报纳税须知》。《纳税须知》记载有纳税人重要涉税信息、如何办理涉税事项等内容,请纳税人妥善保管。

5、实行“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1)对涉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2015年7月1日后新办的商事主体,统一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2015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商事主体,应先核对变更前事项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到成都市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处理后再提交变更申请。

(2)对除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外的照外信息(如经营范围、投资方、合伙人、业主、联系电话等),仍按现行变更登记模式办理,维持目前变更流程。即先到工商变更,再到税务部门变更。

(3)商事主体变更后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需交回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等相关证照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