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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税收优惠密集来袭,用好政策得注意这8个误区!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尚需注意以下8个误区。小微企业将再获税收红利,下面盛世领航君为大家一一说明下吧!
误区一:只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没有货物和劳务税优惠
正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包括两方面:货物与劳务税优惠(见表一)、企业所得税优惠(见表二)。
误区二:税收优惠是单选题,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同时享受
正解: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且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小微企业来说,只要能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就可以分别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
误区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正解:小微企业因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以后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追回全部联次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同时,在代开期间缴纳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因此,小微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非意味着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误区四:小微企业需要缴纳政府性基金
正解: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误区五:所有企业均可享受“小微”优惠
正解: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来说,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误区六: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所得税优惠
正解:对于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定义是不同的。对于增值税而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时也能享受税收优惠。
误区七:共用的仪器、设备不得加速折旧
正解: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误区八:定期定额户不能享受
正解: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在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时,没有对定期定额户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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