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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手续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需要哪些手续?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您总结一下。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第一类:客运业务: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5、审查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类:货运业务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类:道路运输站场业务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类:机动车维修业务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类:货运业务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类:道路运输站场业务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类:机动车维修业务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料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一)、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说明资料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说明资料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料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料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经办人的说明资料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说明明或者委托书。

  (三).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四)、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资料、《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资料、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资料、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5、经办人的说明资料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说明明或者委托书。

  (五).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3、企业章程文本;

  4、投资人、负责人说明资料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说明资料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资料、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6、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料及其复印件;

  7、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8、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2、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3、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4、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5、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