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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适用哪些纳税税率?
建筑企业涉及到的税务缴纳问题是一个难点,国内跨区服务的建筑企业,适用的税率就存在11%,3%和2%三种。首先我们的知道建筑企业如何匹配适合自己的纳税税率。
一、适用11%纳税税率的建筑服务
建筑业进行的工程,被称为建筑服务,营改增后建筑服务税目下细分了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服务。普遍情况下建筑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11%税率是指增值税税率。
二、用3%的纳税税率建筑服务适
建筑服务的业务一直在发生,营改增前就存在,这导致建筑服务存在的征收税率出现矛盾。为了保证税制的平稳过度,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3%的征收率。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老项目是指在营改增试点前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都知道,建筑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因此在4月30日之前开工的项目都属于老项目,此外,对于合同中没有提及到具体开工日期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参考依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税款主要原因在于试点前开工的建筑老项目,建筑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所谓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仅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清包工一直存在于建筑行业的最底层,主要以清包工的形式承揽工程,成本主要以工人的费用为主,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因此,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保证税制的平稳过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甲供方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营改增后,建筑业,甲方若是一般纳税人,为了节省成本,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势必会购买建筑设备。而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会相应减少。建筑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在某种程度上维持了市场的平衡。
看完简易计税方法是不是已经有点郁闷了,别担心,建筑业代理记账帮你轻松搞定。
三、适用2%纳税税率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跨区提供的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征收应预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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