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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稽查和过去比有啥变化?纳税人说:“一样又不一样”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大力推进国地税合作,规范执法、优化服务、防范风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实施《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以往稽查执法“多次数”、定性“多口径”和处理“多尺度”的“三多”的问题,从“法治”“效能”“服务”三个方面优化并规范联合稽查行为,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不断增加纳税人获得感。

监督制约 保障执法规范

陕西天宏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洪伟用“一样又不一样”形容自己对《办法》实施的感受。他说,国地税联合稽查同过去的分别稽查是一样的,各种执法文书和检查程序一样也没少;但有些不一样,国地税同步调取账簿资料开展检查,双方互相监督,执法更规范。

据了解,《办法》在法律框架内,创新稽查执法机制和工作模式。在法律遵循方面,《办法》要求国地税双方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检查,共同遵循税收法规;在制度衔接方面,《办法》与国地税合作规范、稽查案源管理办法等现有稽查制度衔接,体现了制度的整体性;在合作履职方面,《办法》要求国地税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执法协同,形成监督制约,切实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共建共享 提升执法效能

近日,刚接受完国地税联合稽查的广东省某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这次国地税联合检查看似规模挺大,国地税的检查人员同时来,但整个检查过程感觉变化很大。不仅检查时间短了一半以上,检查过程和处罚结果也公开透明了,所有的处罚都列明了处罚依据,让人信服。”

为提高稽查效能,减轻纳税人负担,《办法》从共建协调机制、共享稽查信息、共同下达任务、联合实施检查、协同案件审理、协同案件执行和稽查成果运用7个方面,将联合稽查执法程序和服务标准贯穿于稽查工作各个环节,形成联合稽查管理闭环,全流程解决执法多头和标准不一等问题。同时,国地税实现优势互补,通过现场合作和实时沟通,双方按需调查、信息共享,提高执法能力。

重庆市石柱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廖兴权告诉记者,联合稽查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执法效能,避免了重复进户和执法标准不一等情况,有利于提高执法透明度,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

优化服务 减轻税户负担

河南是较早推行联合稽查的省份,漯河市南街村集团法人代表王宏斌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与过去国地税稽查“各自为战”相比,联合稽查不仅效率高,企业应对负担减轻,而且国地税两部门互相制约,税务处理更公正透明,还有助“《办法》体现稽查执法与纳税服务的有机融合,带来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满意度显着提升。”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人士表示,一方面,联合稽查缩短了检查周期,纳税人不用担心多头重复检查,执法效率提高。同时,统一的案件处罚标准和尺度,处理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国地税联合组织企业自查并提供辅导,保证企业查找问题更全面,整改问题更准确,防范风险更及时。

对于执法标准统一,海南省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夏先生评价说:“以往我们房地产行业被税务机关稽查,最窝火的就是国地税对房地产开发成本定性不同,处罚标准不一。今年,国地税对我们实施联合检查,让我看到了明显的进步。”

“《办法》从基层探索实践中来,又将进一步推动基层落实和创新实践。在全面推进联合稽查工作中,国地税稽查职能作用必将进一步发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