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有哪些?

很多初创业者注册公司的时候不清楚公司设立与成立有什么区别,因为这两个词乍一听好像是差不多,但其实它们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公司设立指的是发起人创建一个公司的一系列活动,这是一个过程。而公司成立则代表着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获得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其实可以这么理解,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的结果。接下来跟着盛世领航小编具体来了解一下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

公司设立是指的发起人依照有关法定条件与程序所进行的创立行为,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公司成立主要是指的由发起人的设立行为而引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行政行为,公司成立它是设立行为所追求的目标。

2、行为效力不同

虽然说公司成立的前提是公司设立,但公司设立却并不一定会导致公司成立。公司即便完成全部设立行为后,如果在还没取得工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前,公司仍然不能成立,也就不能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交易。而公司成立,则表示即刻取得了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可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设立行为的行为主体是发起人。公司成立是发起人行为和行政行为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所以其成立行为的主体则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发起人。

如您在注册公司或其它有关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致电咨询成都市盛世领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热线:13348882100。上万家的企业服务经验,致力于为创业者解决注册公司各种疑难杂症,专业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