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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纳税人的义务有哪些?
税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有可能都是纳税人。有些人可能要交增值税,也可能要交比例税等等,每一种税种都有不一同的名字。税种指一国税收体系中的具体税收种类,这是基本的课税单元。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
成都纳税人的义务包括如下:
1、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2、纳税人有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义务,并依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是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3、纳税人有按规定设置帐簿的义务;
4、纳税人有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办理,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的义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需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5、纳税人有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义务;
6、纳税人要按照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保管跟使用发票;
7、纳税人欠缴税款需出境的,应当在出境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结清应纳税款或是提供担保;
8、纳税人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不可以拒绝、隐瞒;
9、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在纳税人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是提供纳税担保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是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扣缴义务人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义务;
1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成都纳税人税收分类:
1、依照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
2、依照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从量税、从价税、价内税、价外税;
3、按是否有单独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分类:正税、附加税;
4、按税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5、按税收的形态为标准分类:实物税、货币税;
6、以管辖的对象为标准分类:国内税务、涉外税务;
7、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分类:比例税、累进税、定额税;
8、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工商税类;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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