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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境外企业形式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外资公司的意思是指其注册资金和注册人不属于同一个国家,具体到我国指的就是中方和外方,这里的外方即所有与中国合作的国家或人。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那么外方以境外企业形式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盛世领航小编为您解答如下。

一、境外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境外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2)境外公司证书复印件;

(3)境外公司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需翻译成中文;

(4)境外公司资料律师公证原件两份;

(5)境外公司印章(留以加盖申请资料备用)。

二、中方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中方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原件;

(2)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5份(两份盖公司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章两份;

(3)中方企业公司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4)中方资信证明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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