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

未开票收入做账、申报怎么处理?

如何记账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具体实践可以看以下三个小案例!
 

 

案列一

 

2019年12月,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向员工发放自产食品作为节日福利,成本100万元,对外销售价值200万元。

 

会计处理:贷款:应付员工工资-非货币福利 226万元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纳税-应纳增值税(销售税)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注:增值税应计提未开票收入的13%销项税。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实施条例》:第四行人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位或个人,视为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销售货物;(3)有两个以上机构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给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5)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使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6)投资自产或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6)投资其他单位或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无赠送给其他单位或


 

案列二

 

2019年,我公司收到2120元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一般纳税人按商业辅助服务-代理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2120贷: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 2000应纳税-增值税(销项税)120

 

用于相关人员的奖励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1000贷:银行存款 1000

 

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码):代理服务是指各种代理、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法律代理、房地产代理、专业代理、婚姻代理、簿记代理、拍卖等。

 

因此,企业代税部门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有偿代理服务,应当按照商业辅助服务-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案列三

 

我公司从事网上电子商务业务,主要销售儿童鞋,属于一般纳税人,2019年税收销售收入339万元,未开具发票,均属于未开具发票收入。

 

会计处理:贷款:银行存款 339万元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300万元应纳税-增值税(销售税) 39万元


 

对于企业的营业收入,虽然客户没有要求发票,但提醒大家要依法开具发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关于修改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取得发票。

 

3.关于修改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开具但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附:未开具发票的收入申报涉税五大风险

 

误区一:只要不开具发票,就不需要申报收入。

 

当然不是!

 

还需要如实申报取得未开票收入。对于一般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未开具发票栏。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征收率的不同填写申报表的相应栏目,如增值税销售额(3%征收率)、增值税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例如,如果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在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时没有税收收入,也没有开具发票,他应该在申报时填写增值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申报。

 

误区二:只要取得进项发票,就可以扣除?

 

当然不是!

 

取得的进项发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确定是否为可扣除的进项税。例如,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误区三:免征增值税项目不需要开具发票。

 

又错了!

 

纳税人适用免税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按有关规定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误区四:正确的票面金额税是符合规定的发票吗?

 

当然不是!

 

开具发票应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全部联合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不仅要注意票面税,还要确保其他信息填写正确。特别注意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栏、备注栏、货物和服务税分类代码是否正确。

 

误区五,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

 

不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公告(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8号 ) ,如果国内支出项目为增值税应税项目,另一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开具的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但对方为不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型零星业务的个人,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收据凭证、内部凭证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据应当载明收款人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另一方为单位的,以另一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为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为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不是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而是要区分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