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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之撤销
我国《公司法》第19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69条作出了与《公司法》第199条相同的规定。由此可见,我国现行法对公司登记的撤销给予了肯定。但是,这些规定太过简单,诸如撤销权的主体、撤销的程序、撤销的效力等相关问题或者缺乏规定,或者规定不明,因而导致学理上认识的分歧和实践中的困惑,需要进行研究。 成都市盛世领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成都注册公司老字号工商登记代理机构,十多年专业代理成都公司注册,提供注册成都公司、外资公司注册、内资企业注册、成都自贸区注册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注册食品公司、个体工商户注册、成都注册公司查询、成都工商疑难查名、快速注册成都公司及成都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累计代理注册各类公司企业5万余家。提供的成都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规范透明,成都注册公司费用公道。同时保障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全力响应国家号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特殊行业出照快,免费提供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