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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营香港公司需要做账审计吗?
随着消费者对品牌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注册香港公司逐渐成为企业的首选。那么,如果香港公司注册后没有经营需要审计做账吗?有些企业注册了香港公司但却一直没有经营 ,有些甚至连续几年都没有做过审计报告,那么这些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某香港公司于2015年成立,迄今为止从未做帐审计,也没有做过零申报。然而,香港公司没有经营也是需要做账审计的。随着CRS的落实,企业主担心会遭罚款成黑户,咨询解决办法。
如果您的香港公司之前一直没有做账审计,提醒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补做账审计;把之前几年欠缺的审计报告都补上;
2、做注销,然后重新注册香港公司(这样做的费用会低于补做账审计)。
该香港公司企业主仔细考虑后,决定做注销,注销时间6-8个月,要先交注销资料到香港税局,香港税局审核时间2-3个月,如审批通过则会下发不反对通知书,审批不通过则会驳回。由于香港公司有几年没申报,税局有可能会要求补交税表或者是审计报告。
如果香港公司存在这几种情况,会影响注销的成功率: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有商业纠纷、欠政府费用、之前一直无报税或零报税,现注销过程中政府抽查银行流水,要求实报税,甲方不愿实报税而导致注销受阻。
另外,因为该香港公司有开通国内的NRA账户,注销后想重新注册新香港公司再开户,那么其在注销NRA账户前,可先打印进半年的银行流水单,以便用于后续开立香港银行账户时,作为开户资料。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29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之年度财务报告均需香港注册会计师审核,以便公司各股东于每年股东大会阅览。
此外,香港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随报表附上已审核的财务报告以做评税之用。核数师报告即由持有香港CPA的持牌会计师对公司本年度的业务进行审计,并出具意见报告。核数报告不仅可以用作报税,还可用做信贷、借贷审查,同时亦可通过核数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保障股东的权益。
香港公司进行审计时公示公司的运营状况,即向相关人员(如股东)社会和特定部门(如税务局、银行等)做出资产和运营状况的公信力报告,此报告也可作为香港商业移民资料。
2、银行账户被冻结。随着香港本地银行对已有的本地银行账户监管越来越严格,银行会定期发出调查信函,要求香港公司递交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如未能及时递交,那么银行账户有可能被冻结。
3、信誉扫地。多年累积的客户信任度,可能会因为您的企业没有正常进行审计申报税务,而被客人知道后导致信誉扫地;
4、罚款与处罚。香港公司未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就会产生罚款,如一直不处理,最后的处罚将会是被告上法庭或限制出入香港。
追究这些问题的根本,其实都是香港政府及香港本地银行,对注册的香港公司业务情况存疑。而要向香港政府及香港本地银行证明,香港公司业务的合法性,最好的证据就是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的香港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第三方香港执业持牌会计师,对该香港公司账目进行“核数”,因此具有很高的公信力)。
1、香港公司账目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核数)报告
香港公司账目于经过独立执业会计师核账及试算后,对账目的真确性及合理性并无异议,并认为账目是真实和公允地反映实际情况,便会发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在审计的过程当中,香港执牌会计师发现香港公司有部份财务数据,未能按既定的审计准则进行,或进行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或干扰,便会对该香港公司发出“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有保留意见”可再细分为两大项:
(1)是未全面性审计,泛指于审计过程中,香港执牌会计师未能取得适当及充足的审计凭证,以了解某项财务数据背后的真确性。
(2)“有保留意见”是执牌会计师对该香港公司的账目并不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执牌会计师通常会对较重大的数据查核,才会决定会否发出有保留意见的报告。然而,如上述两种情况的重大数据会普遍地出现于账目上,则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有保留意见,包括“不予发表对账目的意见”或“反对意见”。
2、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依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该香港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此对该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无保留地表示满意。
3、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出具的,对香港公司会计报表反映的情况有保留意见的报告。通常是由于某些特殊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的合法、公正,因而香港执牌会计师对无保留意见加以修正,对香港公司影响事项发表保留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负责。
由于“保留意见”是对某些事项可能给会计报表带来的反映。因此,“保留意见”实质上是香港执牌会计师对香港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真实性所打的折扣。
4、“反对意见审计报告”
“反对意见审计报告”也称“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指香港执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不能公正的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提出否定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
5、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未搜集到足够的会计数据,无法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确切的审计意见,所出具的“不发表评价意见”的报告,这种审计报告结果不同于拒绝接受委托,是香港执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方式。表示不愿意就会计报表是否能反映香港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表态。
某香港公司于2015年成立,迄今为止从未做帐审计,也没有做过零申报。然而,香港公司没有经营也是需要做账审计的。随着CRS的落实,企业主担心会遭罚款成黑户,咨询解决办法。
如果您的香港公司之前一直没有做账审计,提醒您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补做账审计;把之前几年欠缺的审计报告都补上;
2、做注销,然后重新注册香港公司(这样做的费用会低于补做账审计)。
该香港公司企业主仔细考虑后,决定做注销,注销时间6-8个月,要先交注销资料到香港税局,香港税局审核时间2-3个月,如审批通过则会下发不反对通知书,审批不通过则会驳回。由于香港公司有几年没申报,税局有可能会要求补交税表或者是审计报告。
如果香港公司存在这几种情况,会影响注销的成功率: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有商业纠纷、欠政府费用、之前一直无报税或零报税,现注销过程中政府抽查银行流水,要求实报税,甲方不愿实报税而导致注销受阻。
另外,因为该香港公司有开通国内的NRA账户,注销后想重新注册新香港公司再开户,那么其在注销NRA账户前,可先打印进半年的银行流水单,以便用于后续开立香港银行账户时,作为开户资料。
香港公司做审计的必要性:
遵循法律规定: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29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之年度财务报告均需香港注册会计师审核,以便公司各股东于每年股东大会阅览。
此外,香港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随报表附上已审核的财务报告以做评税之用。核数师报告即由持有香港CPA的持牌会计师对公司本年度的业务进行审计,并出具意见报告。核数报告不仅可以用作报税,还可用做信贷、借贷审查,同时亦可通过核数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保障股东的权益。
香港公司进行审计时公示公司的运营状况,即向相关人员(如股东)社会和特定部门(如税务局、银行等)做出资产和运营状况的公信力报告,此报告也可作为香港商业移民资料。
香港公司不进行审计,将对企业造成以下影响:
1、影响香港公司其他业务事项的办理。例如:转股转董会被要求提供最新审计报告。2、银行账户被冻结。随着香港本地银行对已有的本地银行账户监管越来越严格,银行会定期发出调查信函,要求香港公司递交最新年度审计报告,如未能及时递交,那么银行账户有可能被冻结。
3、信誉扫地。多年累积的客户信任度,可能会因为您的企业没有正常进行审计申报税务,而被客人知道后导致信誉扫地;
4、罚款与处罚。香港公司未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就会产生罚款,如一直不处理,最后的处罚将会是被告上法庭或限制出入香港。
追究这些问题的根本,其实都是香港政府及香港本地银行,对注册的香港公司业务情况存疑。而要向香港政府及香港本地银行证明,香港公司业务的合法性,最好的证据就是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的香港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第三方香港执业持牌会计师,对该香港公司账目进行“核数”,因此具有很高的公信力)。
香港公司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师的意见,通常可将审计报告分为五大类。1、香港公司账目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核数)报告
香港公司账目于经过独立执业会计师核账及试算后,对账目的真确性及合理性并无异议,并认为账目是真实和公允地反映实际情况,便会发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在审计的过程当中,香港执牌会计师发现香港公司有部份财务数据,未能按既定的审计准则进行,或进行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或干扰,便会对该香港公司发出“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有保留意见”可再细分为两大项:
(1)是未全面性审计,泛指于审计过程中,香港执牌会计师未能取得适当及充足的审计凭证,以了解某项财务数据背后的真确性。
(2)“有保留意见”是执牌会计师对该香港公司的账目并不同意。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执牌会计师通常会对较重大的数据查核,才会决定会否发出有保留意见的报告。然而,如上述两种情况的重大数据会普遍地出现于账目上,则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有保留意见,包括“不予发表对账目的意见”或“反对意见”。
2、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依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该香港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此对该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无保留地表示满意。
3、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出具的,对香港公司会计报表反映的情况有保留意见的报告。通常是由于某些特殊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的合法、公正,因而香港执牌会计师对无保留意见加以修正,对香港公司影响事项发表保留意见,并表示对该意见负责。
由于“保留意见”是对某些事项可能给会计报表带来的反映。因此,“保留意见”实质上是香港执牌会计师对香港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真实性所打的折扣。
4、“反对意见审计报告”
“反对意见审计报告”也称“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指香港执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不能公正的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提出否定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
5、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执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因未搜集到足够的会计数据,无法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确切的审计意见,所出具的“不发表评价意见”的报告,这种审计报告结果不同于拒绝接受委托,是香港执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方式。表示不愿意就会计报表是否能反映香港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