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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会计处理
现在公司最常见的股权变更形式,主要包括这两种:一是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变,只是改变股东或是股东之间的股本转让;二就是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一)股权的受让方股款一次性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给出让方支付股权款。股权的转让交割,受让方在汇入公司股款之时,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为“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若是出让方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出让方原有的实际出资额时,应当注意转让方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当予以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另一种情况就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而是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依照受让方的汇出凭证跟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为“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受让方”;若是出让方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出让方原实际的出资额的时候,转让方应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出让方来自行向其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二)受让方的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的会计处理一种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给出让方支付股权,当他的支付款小于50%的股份转让协议价格之时,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为“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他的支付款大于或是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时候,借记为 “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受让方”。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当支付款小于50%的股份转让协议价格之时,公司不进行会计处理;当支付款大于或是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为“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当该出让方属于自然人,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原实际出资额的时候,转让方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比照上述的受让股款一次性到位的会计处理方法。 总之,公司在内部股东股权转让时,对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股权分割及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等问题,应当正确对待、认真及时的进行处理。
(一)股权的受让方股款一次性到位的公司会计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给出让方支付股权款。股权的转让交割,受让方在汇入公司股款之时,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为“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汇给出让方股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若是出让方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出让方原有的实际出资额时,应当注意转让方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应当予以代扣代交,借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贷记“银行存款”(转让股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转让股款-出让方原出资额)×20%税率]。另一种情况就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而是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依照受让方的汇出凭证跟出让方的汇入凭证与收据,借记为“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受让方”;若是出让方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出让方原实际的出资额的时候,转让方应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出让方来自行向其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二)受让方的股款分期到位的公司的会计处理一种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再给出让方支付股权,当他的支付款小于50%的股份转让协议价格之时,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为“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当他的支付款大于或是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的时候,借记为 “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出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受让方”。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直接支付给出让方股权款,当支付款小于50%的股份转让协议价格之时,公司不进行会计处理;当支付款大于或是等于50%股份转让协议价格时,借记为“实收资本(或是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当该出让方属于自然人,而且转让股款要大于原实际出资额的时候,转让方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比照上述的受让股款一次性到位的会计处理方法。 总之,公司在内部股东股权转让时,对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股权分割及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等问题,应当正确对待、认真及时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