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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材料

企业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该怎么注销?注销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在注销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一、企业注销分公司的流程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前往分公司登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到工商部门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 ,所以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准备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就去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二、企业注销分公司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总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像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