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企业汇算缴税程序
纳税人在年度结束之后45日以内以公司财务报表做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且填写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跟其附表(包含纳税调整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减免项目表、股息收入纳税表等文件),向所在主管税务机关部门申请年度纳税申报办理。纳税人除了提供上面说的所得税申报跟其附表外,还要根据情况附送以下材料。
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跟凭证资料;
3、外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资料跟异地完税凭证文件;
4、境内或是境外公证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主管税务机关部门所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证件与资料。
二、所在税务机关受理该申请
1、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所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文件或是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报告表文件之后,经过审核相关基本资料之后,要是发现应当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发生变化的,则会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变更依据材料;若是变更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就将敦促纳税人到其他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并且将变更依据的复印件移交到所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核税目、税率跟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跟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完整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有没有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若是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是有漏项的的情况,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与补充和修改或是限期进行重新申报。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主管税务机关经过审核确认无误之后,确定公司/企业当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与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是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是抵顶下年度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三、结清税款
纳税人依据所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与应补、应退的税额,年度结束之后4个月之内清缴全部税款。纳税人进行预缴的税款若是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之前将应补缴的税款全部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可以办理抵顶或是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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