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成都注销公司麻烦吗?需要哪些流程。

在国家万众创业的浪潮中,在为小微企业减负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主创业,找到合适的项目开始注册公司,大家都知道在成都注册公司比较方便,不过注册容易注销难,当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的时候,走正规流程是不可或缺的。不过注销公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也需要很多的材料,那在成都注销公司到底需要哪些资料呢?到底有多麻烦呢?

重要提示!!!阅读本文之前,请自查:

国税、地税分别注销了吗?

发票缴销了吗?防伪税控设备缴销了吗?

实缴资本印花税、租赁合同印花税、账本印花税缴了吗?

欠缴的社保费的清理了吗?

违法违章信息消掉了吗?还在工商经营异常名录里面吗?

清算组备案了吗?登报了吗?

如果都确定没有问题,那么请继续下面的操作。

先来说一般程序:

“成立清算组” → “清算组备案” → “做出清算报告” → “登报公告45日”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清算组负责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清算组成员是股东们或其他。

(2)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3)清算报告,需要经过股东会的确认和签字。

(4)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因为只有在报纸上公告45日后才能办理注销。

(5)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6)如果一个公司有分公司,那得先把分公司注销掉,才能注销母公司;如果一个公司有子公司,或是对其他公司有投资关系,要先注销掉所有子公司或被投资公司,才能注销母公司。

注:以上申请材料都得加盖公章,除非你的公章丢了或已经缴销。那就得提供公安机关的公章缴销证明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

也许有人会问了,现在不都可以走简易注销程序了嘛…还需要这么麻烦吗?

并不是所有公司类型都能申请简易注销的。

这么说吧,简易注销主要针对的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公司。

2015年7月1日,成都推行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2017年3月1日,成都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都不能申请简易注销。

另外,下面这些“问题公司”也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被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还没有移出的

3、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还没有移出的

4、股权被冻结或出质的

5、涉及重大案件的

6、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7、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8、曾经申请过简易注销没有通过的

而且 盛世领航小编要提醒各位不要忘了税局这个重要的存在。对于以下三种公司,税局不提出异议,也就是说能够直接注销:

一是从来没有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也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三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经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

反之,有任何税务上没处理完的遗留问题,税局都会提出异议,让你简易注销不成。

当然,也有的公司符合“简易注销”规则,那就可以申请简易注销,需要的资料自然比较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解散公司的决议或决定;

(3)全体股东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

(4)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