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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餐饮发票与普通餐饮发票的区别

5月1号全面推行营改增后,餐饮业一律开增值税发票。要想了解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首先要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都属于应征增值税的范围,餐饮业也包括其中;一般纳税人是特指工业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年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的核算健全的企业;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餐饮6%、建筑11%),可以抵扣开具了增值票购进货物的税额;小规模的税率是3%,但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小规模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的货物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金。小规模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但税率只能是3%;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代开的增值票也只能抵3%。进项税金实际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因为小规模购进货物是不能抵税的,所以也就无所谓进项税金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专用餐饮发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理开的;普通餐饮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餐饮发票。

在发票内容的构成要素上,专用发票将票面金额一分为二,勾稽关系为“金额 + 税额 = 价税合计”,其中:“金额 * 税率 = 税额”。由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因此,无需将价税分列开具,只需将价税合计合并开具为“金额”。另外,在其他方面也有不同之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列明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等。这些不同之处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