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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营改增改革制度五年历程

2012年营改增初始试点上海,到2017年年中,五年过去了。

对中国的税制改革来说,五年的时间,中国完成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华丽转身,实行60多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对产业实现全面覆盖。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全产业打通,制度性重复征税因素得以消除。

据统计,2012年营改增以来,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我国第三产业保持相对较快增长。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也从2012年的44.6%,增长到2016年的51.6%。

改革初始

“五年来,每一次的行业扩围和试点推开,首先考验的就是制度设计。”按照现代增值税税制的要求,实现“宽税基”的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根据完善消费型增值税制的导向,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等都是不能偏移的大方向。

2011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7.9%,当时的北京接近80%。上海要想谋求强劲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迫在眉睫。2012年,营改增带来了发展契机。重复征税负担较重、处于抵扣中间环节,又与生产、流通、生活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也成为首轮试点行业。

不到一年,上海的试点就产生了显著效应,2012年9月,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江苏等8个省市,当年减税就达到420亿元。为避免税收政策“洼地效应”,2013年8月,“上海模式”推广到全国。2014年,与第二产业关联度较高的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行业纳入试点,并在全国推开。跨区域、跨行业抵扣链条的形成,强化了区域内外、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联系。此时,全面营改增的条件已经成熟,甚至已经成为迫切需要。

五年营改增涉及1600万户企业纳税人、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如何快速准确移交,不影响其正常经营,这又是一大难关。

改革与减税

2014年6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围到电信业,形成总体“3+7”的试点行业模式。由于税率高于此前的营业税,且占营改增“大头”的四大行业尚未改革,电信业近年来的税负运行轨迹充分体现了“抵扣”的价值所在。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由于增值税链条的全面贯通,产业链间的抵扣红利也被更充分地传导。作为电信业产业链下游的增值电信服务行业,通过实施营改增,全面打通抵扣链条,不仅解决了增值税与营业税制度性分割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更实现了全产业的减税效应。

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而抵扣链条的打通,使制造业税负进一步减轻,加快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实体经济发展。受益于营改增的创新创业也蓬勃兴起,既有利于扩大就业,又增强了市场活力。可以说,营改增催生的市场新规则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动能。

以前营业税制度下服务外包的环节越多,重复征税越严重,很多企业走“大而全”的路线,不利于发挥比较优势,现在增值税可以“环环抵扣”,加快了上下游企业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发展。

在拉动服务业发展的同时,营改增也极大促进了制造业发展。抵扣链条打通后,包括原增值税企业在内的制造业企业外购服务、不动产等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税负进一步减轻。数据显示,五年来,我国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从2012年的9.88%,逐渐下降到2016年的8.61%。我国以更低的税负更好地促进了制造业的持续发展。